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2022年底前,我省将有序完成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;按轻重缓急,对病险程度较高、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,优先实施除险加固;完成对已实施除险加固,但未全面完工或未竣工验收小型水库遗留问题的处理;探索实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,基本实现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。
2025年底前,全部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、经2022年底前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;对“十四五”期间每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,及时实施除险加固。
在加强水库运行管护方面,我省将逐库修订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、防汛抢险应急预案。逐步建立水库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,明确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等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管护责任,实行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“以大带小”代管小型水库、基层机构力量按片区“小小联合”统一管护、政府向社会力量和专业机构“购买服务”等模式。与此同时,《通知》明确我省将积极创新水库管护机制。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,逐库明确所有权、管理权、使用权。健全制度、标准体系,大力推进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,探索“水管单位管理、平台公司运营”的新型管理模式。 (记者 邵明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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